關于印發(fā)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寧夏考區(qū)考試日程安排的通知
寧財(會)發(fā)[2011]938號
各市、縣(區(qū))財政局,自治區(qū)各部門,集團公司,中央駐寧單位、有關單位:
經(jīng)財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,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2年5月12、13日舉行。根據(jù)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2012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積極做好宣傳工作
1、各級財政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規(guī)定時間和要求,及時組織好考試報名工作,不得延遲。必須在當?shù)貓蠹垺㈦娨暤刃麄髅襟w上發(fā)布和公告會計考試報名有關事項。報名期間,各市、縣(區(qū))財政部門要在報名點懸掛“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寧夏考區(qū)XX報名點”宣傳的標志。
2、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確認工作時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財政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(guī)定的報名條件,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。在報名資格審查中,嚴格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(特別是從事會計工作年限)、學歷(或學位)證書、會計從業(yè)資格證書、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的原件。
3、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必須嚴格按照規(guī)定的時間和要求,認真做好2012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。在考試報名等考試考務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問題,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處理,如遇特殊問題,應及時報告,不得擅作主張,自行處理。
自治區(qū)各主管部門、集團公司、中央駐寧單位、有關單位請認真做好本系統(tǒng)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網(wǎng)上報名等考試考務工作。
二、報名條件
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、人事部《〈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(guī)定〉及其實施辦法》(財會[2000]11號)和財政部、人事部辦公廳《關于調整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辦會[2004]25號)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(見附件1)。
今年報考中級的新考生生日必須在1987年9月1日前(不含9月1日),否則必須在2011年12月5日至14日到銀川市財政局(銀川市人民政府政務大廳)報名點由工作人員負責現(xiàn)場報名。地址:寧夏銀川市北京中路166號。
三、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
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(yè)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。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(jīng)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;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、經(jīng)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。
參加會計專業(yè)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在連續(xù)的兩個考試年度內,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,可獲得會計專業(yè)技術中級資格證書;參加會計專業(yè)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,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,方可獲得會計專業(yè)技術初級資格證書。
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:
考試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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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級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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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級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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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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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—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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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(jīng)濟法基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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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00—11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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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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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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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級會計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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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0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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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xl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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